第十二章:剑走偏锋 柳岸花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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衙役总管扭过去的头重又扭回。
一看是樊任氏在喊,不耐烦的问道:“案子已宣判完毕,这是铁的事实,有什
么话后日到阴曹地府说去!”
说完,拂袖而去。
大堂中间的樊任氏此时是百口莫辩,欲哭无泪。
还是上次初审的衙总管,还是那付令人作呕的嘴脸。
衙役总管:“樊任氏听好了!我宣读你谋财害命家丁一事的刑事宣判如下:
樊任氏,性别,女,年龄一十八周岁。籍贯;浙江省嘉兴。
案件事由:樊任氏于*月*日在鬼箫崖将家丁马帮伙计钱甲杀害于鬼箫崖下。
原因是想谋财害命。
两旁衙役左右相挟的将樊任氏押下大堂。
此时的樊任氏虽手铐脚镣在身,但气度不减。
当快走到大堂门口,看到家父、婆婆……等一干家眷。神情焦急而无助的立在那。
青鸾哭的双眼桃红般,婆婆樊柴氏双腿抖颤不停……
由于重犯在审、在押,律典规定不允许和家人说话。怕与家人串通。
因鬼箫崖附近一山民上山所见。报关案发。现已查明。此案系主害仆人,影响恶劣。
为此,清正严明,以惩后人,判樊任氏死刑,后日午时三刻,在西塘口闹市执行绞刑。
大理府刑字{刑准}731号
宣布完的衙役总管志满意得的刚要转头离去。
就听得大堂中间有一个尖亮的声音高喊道:“衙役总管!等一下!冤枉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