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 最好的爱情就是一起走到最后
刘彦也一直是单身,她当真是条汉子,硬是把好些追求者都处成了哥们儿。
秦歌装傻,他一边照镜子,一边悉心地梳理他挺括的三七开,那模样真是风情万种。
他喃喃自语:“像我这种人畜无害的标准好男人,竟然单身,×大的姑娘们也太矜持了吧。”
陈大翔嘲讽道:“是啊,你帅起来连我们都害怕,生怕自己控制不住,半夜爬上你的床。”
陈大翔的女朋友是苏筱,沈树的女朋友是小曼。她们俩是同一个寝室的,就在我们楼上,平时常到我们这来打牌,而一起来的,还有刘彦。
刘彦和秦歌原本就是一所高中的,所以很快,她和我们混得特别熟。她是个标准的女汉子,身高一七〇,五官轮廓分明,梳干净利落的大光明马尾辫,酷爱打篮球,偶像是艾弗森。平时总是NIKE的T恤配上乔丹的篮球鞋,英姿飒爽,风风火火,啤酒喝起来都是连瓶吹的,甚对我们男生胃口。
秦歌是个闷骚男。他多才多艺,会弹吉他,会拉二胡,还很喜欢舞文弄墨,他说自己是×大的最后一位诗人。
诗人性格散漫,吊儿郎当,总是一副游手好闲的样子。
之前从没谈过恋爱,所以刚进大学就立下豪言壮语,号称要轰轰烈烈地搞一回对象,成就一段可歌可泣的恋情。
爱,就要爱得惊天动地。恨,也要恨得荡气回肠。
然并卵,尽管前三年他一心一意地想找个女友,奈何却始终是个单身。
刘彦平时把秦歌虐惯了,关系好起来勾肩搭背,脾气火起来则又是划头塔又是拧耳朵。秦歌倒是毫不在意,相当淡定地说:“我高中就被她欺负了三年,进了大学早就做好了继续被虐的准备,哪天不虐我,反倒不习惯了。”
刘彦得意地说:“这倒不假,在高中的时候,咱俩就经常篮球斗牛,他一直被我蹂躏。”
在我们看来,这是一对欢喜冤家。在大一的时候,他们俩组团参加校园歌手大赛,秦歌弹吉他,刘彦弹钢琴,合奏了一曲陶喆的《寂寞的季节》,一时间风靡全校。照现在来说,就是最佳CP了。
他们这副样子,总让我不由得想起余蕙。
我们都看得出来,刘彦应该对秦歌有点意思,所以一直努力撮合他们。奈何秦歌不知道是真傻还是假傻,愣是毫无行动,成天只是和刘彦嘻嘻哈哈,胡搅蛮缠。
到了大四,他说自己得了焦虑症,急切以及迫切地想要谈恋爱。
那会儿,大家都差不多定了工作方向,但是,因为即将来临的别离,都分外珍惜眼下的群居生活,所以,基本上住在寝室里。
当哥几个晚上纷纷出去幽会的时候,秦歌独自一人孤零零地留在寝室里,甚是凄凉。
待得我们回来,秦歌用哀怨的小眼神注视着我们,“我好妒忌你们。”
陈大翔面带愠色地说:“秦歌,又动过我电脑了吧,旁边纸巾盒里少了三分之一,拜托能不能别在我电脑前做这种龌龊的事?”